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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诉讼的流程有哪些

作者:长春律师时间:2023年06月02日

    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
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
  1.向法院起诉,提交的材料:起诉书三份、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;


  2.等待开庭,大概是一个半月左右;


  3.开庭,法庭进行调解,调解不成的,法院判决;


  4.等待判决。


  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,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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